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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2020年场外配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介绍(二)

文章来源:通和投资发布时间:2021-05-13

证监会2020年场外配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介绍(二)

按照大连证监局《关于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月活动》、《关于开展第三届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有关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公司将积极开展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投资者教育宣传活动,增强投资者保护意识。本期将继续介绍证监会、公安部2020年场外配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六、安徽昊鑫股票配资案。2019年至2020年,杭州望洲清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招揽股票配资业务,并与铜陵昊鑫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授权其作为安徽铜陵地区代理商,通过发传单、微信、电话、熟人营销等方式开发配资客户,利用“易管家”配资分仓系统软件开立交易子账户提供给客户使用,为客户提供配资炒股服务,双方按比例分配赚取的配资利息。本案涉案交易金额逾19亿元,其中20203月以来配资金额近5000万元,收取保证金近2000万元,涉及“金主”及其证券账户共21个。涉案公司均未取得相关证券业务经营资质,涉嫌非法经营罪。20209月,安徽省铜陵市公安机关在杭州、铜陵两地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目前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作出一审判决。

七、厦门蓝象科技期货配资案。2012年以来,厦门蓝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并运营某资产管理系统软件。该软件具有账户分仓功能,被多家配资公司使用进行期货配资活动,涉案公司以主账户及下设的子账户数量为标准,按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向配资公司收取软件使用和服务费用。涉案公司也使用该软件从事配资经营活动,涉嫌非法经营罪。20209月,厦门市公安机关开展收网行动,发现软件中有期货主账户600余个、子账户8万余个,逮捕犯罪嫌疑人3人。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八、江西氧气科技期货配资案。20208月,江西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南昌氧气科技公司涉嫌非法从事期货交易。经查,涉案公司未取得相关期货业务经营资质,通过公司网站、朋友介绍等方式招揽配资客户,并借用他人期货账户作为主账户,利用“知富通”配资分仓系统软件拆分为多个虚拟子账户,提供给客户进行期货配资,使客户在不具备期货交易资质和付出很少资金的情况下开展期货交易,并从中收取远高于期货交易所的手续费牟利。20208月,江西省南昌市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59人,涉案金额2698万元。目前该案已由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九、四川“马上涨”虚拟盘配资案。2019年至2020年,吴某、杨某等人合作开发了一款配资分仓系统软件,并设立了“马上涨”等虚拟盘配资平台,招揽成都马上涨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五十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作为配资平台运营商及代理商,通过微信炒股群发布高额度、高杠杆配资信息招揽客户,吸引客户在平台上配资炒股。但实际上客户买卖股票委托单并未真正进入证券市场交易,仅是在配资平台记账,配资平台按照股市行情计算客户交易盈亏,使客户相信自己是在进行真实的证券交易。20205月,四川省成都市、重庆市两地公安机关对吴某、杨某犯罪团伙实施统一抓捕,抓获犯罪嫌疑人132人,捣毁犯罪窝点9个,扣押作案电脑150台、手机325部、银行卡1590余张以及大量账本、票据、合同、话术资料等,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受害人2000余人。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十、陕西“开门红”虚拟盘配资案。20199月至20204月,西安忆美星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推广“开门红”配资平台,诱导客户注册和充值,以十倍杠杆建仓交易,并收取3‰的建仓费,当交易的股票下跌5%时,业务员会诱骗客户追加投资,下跌7%时,平台会强制平仓;当客户购买的股票上涨卖出时,平台将抽取10%投资盈利作为分成。客户在配资平台上所投入的资金全部进入犯罪嫌疑人个人账户,并未真实流入证券市场,涉嫌股票投资诈骗。截至案发,配资平台共注册623人,涉案金额3900余万元。20204月,陕西省西安市公安机关在西安、合肥、阜阳、杭州和苏州等5地市同时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控制涉案人员120人,刑拘52人。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本文内容整理、摘录自证监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