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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月活动】非法证券期货案例介绍(三)

文章来源:通和投资发布时间:2020-06-02

案例一:天上不会掉馅饼 网络股神不可信

张某在网络股票论坛、QQ群等场所发表股评文章吸引投资者,对外宣称自己拥有机构股票账户,掌握专业操盘手团队,通过PS软件制作虚假的历史投资业绩,声称给过往的客户创造了70%的高额回报,诱骗投资者将资金转入其提供的账户,委托张某代为投资股票理财。张某先后收取了1322万元客户资金用于投资股票理财,至案发合计亏损700余万元。同时,张某在明知已经造成巨额亏损的情况下,还将部分投资者委托的166余万元用于自己消费挥霍。最终,张某被判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

风险提示:

上述案例中,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短期赚大钱的侥幸心理,通过网络虚假宣传自己是机构操盘手,并展示虚假的图片、证明材料,鼓吹自己的投资能力,诱骗广大投资者委托其投资理财,造成严重亏损。投资者将资金委托给非法单位或个人进行股票投资,一旦发生纠纷,自身权益将难以得到保护。投资有风险,请勿轻信投资股票稳赚不赔谎言,坚决远离非法代客理财交易。

 

案例二:借用境外上市公司编造谎言

A投资公司通过电话、网络等通讯方式与投资者取得联系,声称该公司掌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B公司将开展定向增发的内部消息,届时B公司股价将比现在上涨数倍,A公司可以通过其合作券商免费向投资者提供开立港股(H股)证券账户的代办服务,投资者只需通过开立后的账户按照A公司提供的时点和价位交易不低于10000股的B公司股票,即可享受巨额收益,但要获知交易时点和价位则需要向A公司支付一定“劳务费”,诱使投资者上当受骗。

风险提示:

上述案例是社会上最近出现的新类型欺诈手段,其主要特点有二:

一是利用投资者对境外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不熟悉来强化其宣传活动的神秘性,掩盖虚假事实和违法性;

二是利用可以为投资者开立境外证券账户来增强其骗术的迷惑性,使投资者认为该公司为正规公司,从而放松了警惕。以开立H股证券账户为例,内地居民只能通过香港证监会批准的持有证券交易牌照的合格券商在内地开立的分公司或办事处开户办理,其他公司或个人没有资格开展代办业务。

另外,不法分子所谓的知道上市公司在未来将要开展重组的宣传伎俩还有避免谎言过早被投资者识破的目的,利用重组还在酝酿来给他们行骗争取尽可能长的时间。

 

案例三:“山寨”合法机构网站

张某在某财经网站发现一栏消息,标题是“揭幕明日即将拉升的股票”,点击一看,是国内非常著名的一家证券公司的网站,网站顶部写着“公司经过中国证监会批准”,并有电子版的批准证书。网站内容主要有“强力个股推荐”、“精确市场预测”、“实战业绩”、“涨停板股票服务”。张某拨打了网站底部显示的手机号码,业务员陈某说公司实力很强,有专人研究分析股票,近期几只大牛股都抓住了。于是张某心动不已,按要求向一个户名为“陈某”个人账户缴纳了一个季度的服务费4380元,对方也传真了一份已盖章的服务合同,并口头保证15个交易日获利120%,总获利不低于360%。但此后,按公司推荐的股票操作,却只跌不涨,一周以后张某后悔,想讨回服务费,但发现再也无法联系到陈某,公司的电话也无人接听。

风险提示:

不法分子常常利用网络平台假冒合法证券公司设立山寨网站和冒牌机构,企图鱼目混珠,混淆视听。为诱骗投资者上当,不法分子还声称公司经过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有的甚至刊登虚假的资质证书。在收取投资者服务费时,往往要求投资者将款项汇到个人银行账户中。合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一般要与客户签订书面服务合同,对于那些不能提供书面服务合同或合同要件不齐备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投资者务必高度警惕。同时,合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一般通过公司专用收款账户收取咨询服务费,对于那些要求将钱打入个人银行账户的证券咨询活动,投资者更要格外小心。此外,实践中还有不法分子假冒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名义,以弥补投资者亏损为名进行诈骗,大家一定要加强防范。

 

本文涉及的案例均摘录自中国证监会及各派出机构网站http://www.csr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