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1月1日实施增值税政策的提示性公告

文章来源:通和投资发布时间:2017-12-29

尊敬的投资者

 

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税改(财税[2016]36 号于明金 融、房发、助服务税政税[2016]140 号)、《关于管产 品增值有关补充通税[2017]2 号)、于资税有关题的 通知财税[2017]56 《关租入定资税额抵值税通知财税 [2017]90 民共(2015 年,自 2018 年1 月 1 资产管理发生的简易的征加税

为私募人也属于资产管理人一种,本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含将对旗存续及新发生的值税应税按照相关定以及税机关的要计算和加税税费处分发生的,从产可能使实际降低。 敬请广

生增值策的根据部门最新规定行。

特此告。

 

 

 

大连通和投资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