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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末消息两则

文章来源:通和投资发布时间:2018-12-28

本周是2018年的最后一周,本周来自国务院和金融委的关于加快民企上市再融资审核与银行获“永续债”发行支持的两则消息值得关注。

国务院再发政策利好,加快民企上市和再融资审核

12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支持,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信心。会议主要内容有:

1、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依规参与处置化解民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

2、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改进融资服务

3、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

4、加快民企上市和再融资审核。

5、将支持再贷款政策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和新型互联网银行,出台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的指导性文件

6、支持民企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国家标准制定

7、在分批试点基础上,明年底前完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

8、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在招投标、用地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和大中小企业一视同仁

9、对民间投资进入资源开发、交通、市政等领域,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股比结构等限制

10、任何政府部门和单位、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都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

解决民企融资难需多渠道支持

会议指出,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依规参与处置化解民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

“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依规参与处置化解民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和定向降准的目的一致,都是为了解决民营企业融资困难。民营企业融资困难是个长期问题,需要信贷、债券、股权等多种融资渠道的支持。”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称。

中国证券报报道:在潘向东看来,2018年最大的黑天鹅就是股权质押风险,由于非标和再融资等融资渠道受阻,民营上市公司通过银行和资本市场获取资金规模难以满足自身需要,部分民营上市公司通过抵押股权获得融资,但是A股市场调整,诸多民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涉及跌破平仓线,甚至部分民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可能丧失控股权。

因此,金融委和一行两会积极主导地方政府成立纾困基金,缓解股权质押风险可能演化为新一轮金融风险。但在这个过程中,纾困基金并不是普惠基金,不会缓解所有存在股权质押危机的公司。

分析人士认为,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有利于有效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发展。专项产品按照市场化原则,向有前景、有市场、技术有优势但暂时出现流动性困难的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稳定市场预期。

业内对此颇为积极,他们认为险资通过公开市场长期股权投资、战略投资、优先股和非公开市场股权投资等长期持有核心资产,可实现有效降低权益投资波动冲击和长期获得较好增值的目的,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

在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金融分析师鄂永健看来,定向降准范围进一步扩大,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小微支持,疏通政策传导机制,同时改善银行流动性。

此次定向降准是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的体现。目前我国货币总量和流动性较为充裕,主要是结构性难题,一些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难以得到解决,国常会为了加大对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支持,改善这些企业的融资环境,只有通过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来解决结构性难题,因此,提出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确保资金能够流向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

再贷款政策扩大到中小银行和新型互联网银行

今年央行增加了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共计4000亿元,央行行长易纲此前表示,再贷款和再贴现主要是用于支持中小银行,而中小银行又是主要给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贷款的。

潘向东表示,将再贷款政策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和新型互联网银行,一方面是因为中小银行、新型互联网银行吸收存款能力有限,相对缺乏资金,另一方面,可以利用中小银行和新型互联网较为灵活的优势为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降准是维持整体的流动性稳定的方法。年初信贷投放较大,又逢农历年末企业、居民资金需求大,金融机构遭遇季节性流动紧张,为了维持流动性稳定,在基础货币投放有限的情况下,需要降准提高货币乘数。

中国证券报报道:专家预计,2019年货币政策不会搞大水漫灌,而是以定向调控为主,更加注重信用传导机制疏通和解决民企、小微融资问题。同时,进行定向降息以及再贷款再贴现、扩大合格担保品范围、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等政策工具,继续进行定向滴灌,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银行获“永续债”发行支持

12月25日,金融委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多渠道支持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有关问题,推动尽快启动永续债发行。

 

目前,国内银行业还没有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金的先例,也没有针对商业银行发行永续债的监管细则或发行指引。

什么是永续债

永续债是没有明确到期日或期限非常长的债券,即理论上永久存续。

兴业研究分析师郭益忻表示,银行永续债应该具备的特征如下:

●期限永续,没有到期日

●清偿顺序清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次级债务之后。

●赎回方式发行之日起,至少5年后方可由发行银行赎回,但发行银行不得形成赎回权将被行使的预期,且行使赎回权应得到银保监会的事先批准。

●本金偿付必须得到银保监会的事先批准,并且发行银行不得假设或形成本金偿付将得到银保监会批准的市场预期。

●利息支付任何情况下发行银行都有权取消资本工具的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发行银行可以自由支配取消的收益用于偿付其它到期债务。取消派息除构成对普通股的收益分配限制以外,不得构成对发行银行的其他限制。派息必须来自于可分配项目,且分红或派息不得与发行银行自身的评级挂钩,也不得随着评级变化而调整。

●股息制动如果发行人不完全支付本债券利息,则不应将当期股息发放给普通股股东。

●吸收损失方式有两种,分为减记和转股。

发行永续债的原因

今年银行面临巨大的补充资本压力,特别是,相对于资本充足率,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和一级资本的压力更大。一般来说,银行可通过IPO、定增、配股、可转债等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但今年股市大幅下行,大部分银行仍处于破净状态,上市银行唯有向原股东定增一途。其他一级资本则可通过发行优先股、永续债(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补充。

中国金融新闻网报道,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近年来,银行资本补充压力明显增大。一方面,表外资产回表、核销处置不良资产等对银行资本占用和消耗上升;另一方面,银行盈利增速放缓以及资本市场回落等使银行内源和外源融资渠道收窄。因此,如何加快补充银行资本、推动银行资本工具创新成为当务之急。

根据要求,到2018年末,系统性重要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9.5%和8.5%,其他银行在这个基础上分别少1个百分点,即10.5%、8.5%和7.5%。

从上市银行来看,相对于资本充足率,补充一级资本和核心一级资本的压力更大。

根据银行公布的三季报,截至2018年9月末,28家A股上市银行中,华夏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垫底,分别为11.82%、9.0%、8.01%。其次为民生银行,三项监管指标分别为11.89%、9.01%、8.77%。平安银行的三项监管指标分别为11.71%、9.41%、8.53%。

我国的永续债始于2013年,目的是缓解国企的资本约束,发行主体主要是央企、国企。

温彬认为,银行通过发行永续债可以有效补充“其它一级资本”,提高一级资本的充足率进而提高资本充足率,促进“2018年底系统性重要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11.5%,其他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10.5%”的监管目标实现。同时,永续债发行可以解决银行长期资金的来源问题,促使银行业务和资产规模的有序扩张,提升效益;还可以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本损失吸收能力,增强风险抵御。此外,由于永续债可计入权益的特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银行自身杠杆,对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起到积极作用。

银行业如何发永续债

2018年3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提出增加资本工具种类。总结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减记型二级资本债券的实践经验,推动修改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完善配套规则,为商业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含定期转股条款资本债券和总损失吸收能力债务工具等资本工具创造有利条件。

上述“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即是永续债。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武雯表示,银行并没有发行先例,巴赛尔协议III推出之后,海外银行发行永续债已有较多实践。主要由于其创设不可避免地涉及多个政府部门,需要各部门全力配合与协调,才有可能创设成功。考虑到在金融委的支持下,当前监管协调性、统筹性已大大增强,预计以永续债为例的一级资本补充工具将逐步推出并落实。